证券代码:300800证券简称:力合科技公告编号:2026-025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进行。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
129532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4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175247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4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1200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
120080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1人,代表股份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人,代表股份12008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5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邹雄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20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6%;反对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
权2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8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81%;反对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1%;弃权2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8%。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20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6%;反对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
权2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8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881%;反对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1%;弃权2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20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4%;反对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
权2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77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31%;反对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1%;弃权2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68%。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19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7%;反对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7%;弃
权2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67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98%;反对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01%;弃权2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01%。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01关于公司2026年董事薪酬
关联股东邹雄伟、文立群、张辉、侯亮、贺军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721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07%;反对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弃
权3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66%;反对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8%;弃权3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6%。
5.02关于公司2026年独立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129163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1%;反对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
权3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3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266%;反对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8%;弃权3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6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120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19%;反对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
权356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595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681%;反对56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68%;弃权356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51%。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19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9%;反对5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1%;弃
权2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7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48%;反对5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18%;弃权28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4%。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197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09%;反对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
权2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672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48%;反对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1%;弃权2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0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周喻、梁宏辉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且出具了《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麓山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