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5年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进行讨论,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现将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姜宏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8月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1985年7月到
1993年9月,任安徽财贸学院会计系教师;1993年10月至今,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教师。2019年4月至2024年10月,曾任科创板上市公司恒誉环保
(688309)独立董事。2020年2月至2026年2月,曾任沪主板上市公司元利科
技(603217)独立董事;2025年12月至今任创业板上市公司香农芯创(300475)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独立性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在董事会、股东会的履职情况
1、公司2025年共计召开董事会9次,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参加现场出席通讯出席投票情况独立董事姓名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次数次数次数(反对次数)姜宏青927000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
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除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
2、公司2025年共计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参加股东现场出席次数通讯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姓名会次数姜宏青41300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5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出席率100%。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重要经营事项等,对内部控制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实际出席2次,出席率100%。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审核工作,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方案,以及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实际出席3次,出席率
100%。对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出席率100%。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就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
2(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1、2025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5年任职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5年任职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
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探讨和交流,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会计师存货监盘等过程进行现场考察。
2025年3月14日本人现场听取2024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2025年12月9日,本人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审
前沟通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工作组织及审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026年4月14日,本人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对2025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出席公司股东会的方式
积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意见,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同时,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025年4月18日,本人与现场参加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外部股东就
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等事宜进行沟通、交流。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26日,除利用出席专门委员会、董
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现场调研、现场交流、考察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了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还经常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工作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日期内容姓名
2025年03月14日听取2024年报审计治理层沟通报告,并就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2025年03月27日与证券部提前沟通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宜
2025年03月28日参加4届10次董事会,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宜
2025年04月15日与证券部沟通交流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
2025年04月16日了解公司会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2025年04月17日与财务部沟通交流并提出改进建议
2025年04月18日主持4届7次审计委员会、参加2024年年度股东会
2025年04月21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1次董事会
2025年04月27日向证券部了解公司规章修订工作的情况
2025年04月28日对生产部门进行实地走访调研
2025年04月29日帮助财务部门提升管理会计能力
2025年04月30日参加4届12次董事会
2025年05月16日通讯方式参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姜宏青2025年08月25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3次董事会
2025年09月10日通讯方式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09月11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4次董事会
2025年09月26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5次董事会
20250924沟通了解对外委托贷款相关事宜,并为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年月日
定提供了建议
2025年09月25日与财务总监、内审部负责人共同梳理财务、内审工作
2025年10月20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6次董事会
2025年11月17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7次董事会
2025年12月03日通讯方式参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025年12月08日讨论2025年度审计重点事项
2025年12月09日列席4届5次战略委员会、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沟通会
2025年12月10日与财务部沟通交流,就研发费用梳理事宜提出建议
2025年12月12日通讯方式参加4届18次董事会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4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履职所需资
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保障。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
聘请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三)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认为拟聘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5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进行了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和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本人对任职候选人的工作资历、任职资格进行细致的核查,上述人员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方案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行业特点,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修订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奖金发放方案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秉持诚信勤勉、独立专业的原则,以专业能力和信誉为公司发展服务,为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服务。注重后续教育和对相关法规的学习。通过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2026年度,本人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发展壮大建言献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努力。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6(此页无正文,本页为《山东泰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姜宏青
202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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