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3证券简称:指南针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会议室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2月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2025年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的公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6.2025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行权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每份91.75元调整为每份63.276元,股票期权数量由
529.09万份调整为767.1805万份。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7.2025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8.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按照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18.4150万份的股票期权办理注销手续,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9.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每份63.276元调整为每份63.196元,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2.175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公司将按照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共计2.175万份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注销2025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查意见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注销2.175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2025年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全体一致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及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