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志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本人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10月至1991年11月,在万宝电器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任干部;1991年11月至2000年1月,在新华社广东分社体育参考报社任记者;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在中山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5月至今,在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任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2022年5月至今,在广康生化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
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1/7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
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本报告期现场出以通讯方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董事姓应参加董席董事式参加董董事会次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名事会次数会次数事会次数数数事会会议数黄志威64200否2
2、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审查并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合规性,讨论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项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2025年,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讨论并审议了《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20项议案。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任委员期间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法》、
2/7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审查并研究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讨论并审议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本人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讨论并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
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形式,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5、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3/7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光辉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出资安排。各方均按照每一元出资对应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出资,并按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误操作低于公司发行价减持了29800股,已主动购回相应股份并向公司上缴收益,未产生实际获利;除前述误操作外,未发生其他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承诺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3、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4、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4/7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总体运行良好。
5、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5年4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6、提名或者任免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股东会选举蔡丹群先生、梁建中先生、吴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张志祥先生、黄志威先生、彭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阳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一致。
7、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5/7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丹群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梁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海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银先生、车林先生、冯维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8、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0、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发表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7独立董事:黄志威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