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机构信息
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0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4年实现的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
(二)项目信息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奕蔚,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中审众环制定了《技术管理规范》和《技术咨询指引》,指引规定了项目组向技术部发起咨询的方式和流程,明确了如何提出咨询请求,包括咨询请求的文档提交、咨询会议的安排等。此外,中审众环管理委员会下设立技术部,其职责包括主管本所技术标准、技术咨询、技术研发等技术支持工作。
为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本项目配备了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负责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与支持,同时负责对项目团队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重大问题给予专业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支持,并确保在问题提出后得到及时反馈。
(二)意见分歧解决中审众环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意见分歧管理办法》,规定了在审计项目组内
部、审计项目组与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之间、审计项目组与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
体系内执行相关活动人员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时,通过明确消除意见分歧的程序和政策,以确保对任何意见分歧的处理都能够公正、公平和高效进行。当发生意见分歧时,项目组将进行技术咨询,项目合伙人和复核合伙人在对技术合伙人反馈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采纳技术合伙人提出的处理意见。
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中审众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定了《业务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形成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对业务项目的复核采取分级复核制以此保证项目质量。
针对本项目,在项目的承接立项阶段即由质控总部、区域质控中心统一安排质控经理、独立复核合伙人。在具体复核流程上,中审众环采取从项目经理、部门经理、项目合伙人、质控经理到独立复核合伙人的五级复核机制,保证报出审计报告的可靠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周期性地选取已完成的业务进行检查,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在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至少选取一项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由首席合伙人统一部署,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检查结果形成评分及检查报告,纳入各分所及个人的年度考核。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高度重视项目质量管理缺陷及时识别和快速整改,通过建立包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管理办法》《质量管理制度监控与整改管理办法》等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标准和流程,使得项目中存在的潜在问题和缺陷能够得到及时识别。2025年度,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全面合理、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营业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等事项。中审众环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审众环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
中审众环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