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证券简称:斯迪克公告编号:2026-044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2026年6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双洋西路6号斯迪克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金闯先生主持。
5、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1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类别现场网络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248258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411102812579860156690888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1.9481%2.7888%34.7369%
份数的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类别现场网络合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24725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0228034664473868727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0.0892%0.7685%0.8577%
份数的比例
注1: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53300503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有股份2221971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51078532股。
注2: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现场出席7人。董事施蓉女士、蒋晓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吴江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管姜章健先生、王超女士因由于公务原因缺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以
2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68779699.9980%18920.0012%12000.0008%
其中:中小股东386563599.9201%18920.0489%12000.0310%
备注:上表中表决汇总占比指的是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占比是指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以下均同。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68769699.9980%19920.0013%12000.0008%
其中:中小股东386553599.9175%19920.0515%12000.0310%
议案3.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68779699.9980%18920.0012%12000.0008%
3其中:中小股东386563599.9201%18920.0489%12000.0310%
议案4.00《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金闯、杨比、吴江、陈锋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296044899.8329%18920.0146%198000.1525%
其中:中小股东384703599.4393%18920.0489%198000.5118%
议案5.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66079699.9808%18920.0012%282000.0180%
其中:中小股东383863599.2222%18920.0489%282000.7289%议案6.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4表决汇总15666539699.9837%242920.0155%12000.0008%
其中:中小股东386563599.9201%18920.0489%12000.0310%议案7.00《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金闯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463589899.7241%242920.1655%162000.1104%
其中:中小股东385063599.5324%18920.0489%162000.4187%议案8.00《关于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23091599.7064%4587730.2928%12000.0008%
其中:中小股东385613599.6745%113920.2945%12000.0310%议案9.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5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68779699.9980%18920.0012%12000.0008%
其中:中小股东386563599.9201%18920.0489%12000.0310%
议案10.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数占比股数占比股数占比
表决汇总15668779699.9980%18920.0012%12000.0008%
其中:中小股东386563599.9201%18920.0489%12000.03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发友、宋伟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四、备查文件
1、《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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