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6证券简称:斯迪克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
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1(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万元,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滔,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斯迪克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合伙人为陈奕蔚,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奕蔚
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吕方明、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奕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4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众环承担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
3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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