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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迪克: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0:00 查看全文

斯迪克 --%

证券代码:300806证券简称:斯迪克公告编号:2026-072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司存续分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越南子公司增资暨实施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50万美元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SIDIKE VIETNAM NEW MATERIAL CO. LTD.(以下简称“越南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越南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93.0500万美元增加至242.9098万美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对越南公司实施存续分立:分立完成后越南公司主体持续存续,并派生设立一家全新企业(以下简称“新设公司”)。其中,新设公司将专项承接越南公司新能源业务对应的资产与负债(具体范围以最终分立方案为准),实现新能源业务专业化独立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存续分立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增资、存续分立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存续分立的相关手续。

一、越南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SIDIKE VIET NAM NEW MATERIAL CO. LTD.

(二)企业代码/税号:2301236122

1(三)成立日期:2023年3月13日

(四)法定代表人:汪俊

(五)注册资本:1930500美元

(六)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三江乡安峰二-C工业园CN4-1地块C2厂房。

(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胶、石墨,离型纸、离型膜等产品

(八)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九)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48795260.3250295531.47

负债总额43962779.5644066594.35

净资产4832480.766228937.12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7142415.8233271720.84

净利润-1228962.73-4473307.69

注:以上指标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的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次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增资后股东名称出资金额(美出资比例出资金额(美出资比例元)(%)元)(%)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

19305001002429098100

份有限公司

三、分立方案

(一)分立方式:本次分立采用存续分立的形式,分立完成后,越南公司继续存续,另派生新设一家公司,新设公司名称:BAIYAN (VIETNAM) NEW MATERIALSCO. LTD.(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分立前后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1.分立前越南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增资完成后)

2股东名称出资金额(美元)出资比例(%)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2429098100

公司

2.分立后的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出资金额(万出资比例公司名称股东名称

美元)(%)

SIDIKE VIET NAM NEW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192.9098100

MATERIAL COMPANY LIMITED 有限公司

BAIYAN (VIETNAM) NEW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

MATERIALS COMPANY 50.0000 100有限公司

LIMITED

注: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根据后续分立方案最终确认。

(三)业务分割情况分立前,越南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胶粘带制品、光学胶、石墨,离型纸、离型膜等产品。分立后,越南公司承接除新能源相关的所有经营业务,新设公司承接新能源业务。

(四)资产及负债分割情况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分立基准日,办理相关手续,对资产、负债进行账务处理,确定分立后越南公司与新设公司具体的资产负债情况。

(五)债权债务分割情况分立后各公司将根据分立清单分别确定各自的资产和负债承接。根据越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越南公司与新设公司应就越南公司尚未清偿的债务、劳动合同及其他财产义务(如有)承担连带责任,但越南公司、新设公司与债权人、客户或者越南公司员工依据法律规定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人员安置

分立前的员工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自的业务

范围进行分配安排,不会因公司分立而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本次增资、分立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显著提高越南公司的资本实力,有利于增强越南公司的项目建设能力和运营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

3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增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整

体投资风险可控。

本次分立派生的新设公司拟选址越南太原省落地经营。太原省地处河内首都圈核心腹地,公路物流通达性优越,可兼顾高端原料空运、成品海运出口双重物流需求;同时当地高新产业集聚、产业配套完善,劳动力资源充足,营商扶持政策优势突出,适配新能源材料业务规模化、专业化运营需求。

本次存续分立能够优化集团整体资源布局,拆分业务板块实现精细化管理,显著提升分立后两家主体的资产运营效率;分拆后各企业聚焦自身核心赛道,可深度对接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伙伴,强化产业协同效应,高度契合公司中长期全球化发展战略。存续分立完成后,原越南公司主体持续存续,统筹运营除新能源业务外全部存量经营业务;新设公司专项承接新能源相关资产与业务,实现新能源业务独立、专业化运营。

本次增资、存续分立完成后,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不改变公司的资产,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经济形势、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格局、行政审批等因素的影响,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本次增资、存续分立的相关工作,并积极采取有效对策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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