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鲍恩忠述职报告
自担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以认真、勤恳、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切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和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现将本人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鲍恩忠先生,男,1969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6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半导体产业发展促进会(原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促进会)书记、执行
会长、秘书长;2019年11月至今任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与研发联盟副秘书长;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执行秘书长;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标准联盟副秘书长;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联盟副理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9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1次,以通讯方式出
席董事会次数8次,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大会3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并从2023年10月23日起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3年度,本人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主持参与公司提名候选人相关事项的讨论,为公司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2023年度,本人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结合公司所处行
业的特点,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地了解和分析,保证了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已经查阅《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做好参加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准备,将按照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及专项说明的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自愿性减持比例承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16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4月24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
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4、2023年6月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易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5、2023年7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6、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3年度,本人督促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正常开展。在年度报告工作中,本人认真
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沟通。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市场销售、技术研发、产品拓展等方面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及时向本人提供会议信息,全面回答本人提出的问题,使本人能够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涉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
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3年度,涉及公司及相关方豁免承诺的事项为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自
愿性减持比例承诺,相关事项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豁免部分承诺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审议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财务数据准确详实,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审计工作期间,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期圆满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
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3年度,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修订了独立董事
的津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的薪酬制度,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2023年度,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
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形成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独立董事:鲍恩忠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