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
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
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万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
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
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梓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姚月仙,注册会计师,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执业,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财务审计、内控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赵亮,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开始担任公司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赵亮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吴梓豪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月仙最近3年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吴梓豪、签字注册会计师姚月仙、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赵亮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参加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就会计师事务所
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2025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二)在审计报告初稿出具时,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就2025年度初步审计意见情况及重点事项进行沟通;
(三)审计报告终稿出具时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会议就2026年度审计报告及审计工作阶段性总结报告进行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