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8证券简称:久量股份公告编号:2025-052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控股股东 2024 年度 LED 业务业绩承诺未实现及业绩
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2024年度 LED 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楚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少燕女士、卓奕凯先生和卓奕浩先生与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达汇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中达汇享受让卓楚光与郭少燕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6.6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2%)。同时,卓楚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郭
少燕、卓奕凯和卓奕浩放弃其各自持有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卓楚光放弃其所持有
的全部剩余3690.4625万股公司股份的(占公司总股本的23.07%)表决权,郭少燕放弃其所持有的全部剩余1789.5938万股公司股份的(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8%)表决权;卓奕凯、卓奕浩放弃合计持有的全部2435.5805万股公司股份的(占公司总股本的15.22%)表决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等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2024年7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
2024年7月2日,卓楚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少燕女士、融信量、卓奕凯、卓奕浩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572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1%),合计持有
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4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中达汇享持有公司1826.6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2%),中达汇享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2024年7月5日,公司股东卓奕凯、卓奕浩与中达汇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中达汇享拟受让卓奕凯与卓奕浩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35.58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2%)。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7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年9月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中达汇享受让卓奕凯与卓奕浩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35.5805万股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9月 2 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达汇享共持有公司4262.265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4%;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62.26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4%。中达汇享为公司控股股东,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方式
根据卓楚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下称“甲方”)与中达汇享(下称“乙方”)
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1、就乙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前上市公司原经营 LED 照明产品等业务(下称“原有业务”),甲方承诺,2024 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LED 业务经审计的净利润(指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本协议所述“净利润”如无特别约定,均为相同口径)为正。上述净利润数据以业绩承诺期满后上市公司届时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结果为准。
2、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净利润为负数,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一、甲
方二、甲方三及甲方四共同连带地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支付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额部分。
3、若触发前款约定的业绩补偿事项,乙方在年度报告披露后,以书面方式
通知甲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甲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业绩补偿事项。
三、LED 业务业绩完成情况及 2024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情况及原因
2024 年度,受市场需求持续收缩、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导致 LED 照明产品等业务净利润为负数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能实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原控股股东 2024 年度 LED 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5)0500447号〕: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9372213.62元,剔除与原有业务不相关的成本费用13188750.81元,计算出公司原有业务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183462.81元。因此原控股股东卓楚光先生未实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
四、2024年度业绩补偿情况
公司 LED 业务 2024 年度未达到业绩基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卓楚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2024年度业绩补偿款6183462.81元。
公司已通知卓楚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
2024 年度 LED 业绩承诺义务,并于收到由公司控股股东中达汇享向其出具的书面通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业绩补偿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为公司关联方向公司支付承诺款项,为关联交易,本议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卓楚光、郭少燕系上述协议业绩承诺方,为该事项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六、其他事项经查询,关联方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核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久量股份编制的《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398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决议》;
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