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久量股份
股票代码:300808.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卓楚光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郭少燕
住所/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北路 55 号 B1 号楼 2-17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三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格式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16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7
第六节备查文件..............................................20
附表:..................................................21
3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久量股份、上市公司、指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方指卓楚光、郭少燕
一致行动人、融信量指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受让方、淮龙投资指安徽淮龙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卓楚光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久量股份9226156股股份给淮龙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指,郭少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久量股份4473984股股份给淮龙投资;合计转让13700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6%)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久量标的股份指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00140股2026年3月10日,淮龙投资与卓楚光、郭少燕签署的《股份转让《股份转让协议》指协议》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格式准则15号》指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或地区的居住权
广州市白云区体育*
卓楚光男中国440***********5418否
街**号
广州市白云区体育*
郭少燕女中国440***********5427否
街**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1、融信量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334790348A
住所 重庆市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北路55号B1号楼2-17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总额1600万元人民币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成立日期2015年3月20日营业期限至无固定期限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融信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长期居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姓名性别职务国籍住地居留权郭少燕女执行事务合伙人中国中国否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
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与郭少燕为夫妻关系。
(二)郭少燕为融信量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之一致行动人卓楚光持有融信量60.14%的财产份额,融信量为郭少燕实际控制的企业(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关系如下图),因此卓楚光、郭少燕及融信量为一致行动人。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注:因融信量于2025年9月至11月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郭少燕持有的融信量财产份额已清算但未完成工商变更,且郭少燕之一致行动人卓楚光持有融信量60.14%财产份额,故郭少燕虽未持有融信量财产份额但仍为融信量执行事务合伙人。
6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和郭少燕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2026年3月1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和郭少燕与淮龙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0.01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56%)。同时,在标的股份交割至淮龙投资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淮龙投资享有相应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表决权数量表决权持股数量持股表决权数量表决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卓楚光3690462523.07%00.00%2767846917.30%00.00%
郭少燕1789593811.18%00.00%134219548.39%00.00%
融信量11995250.75%11995250.75%11995250.75%11995250.75%
转让方合计5600008835.00%11995250.75%4229994826.44%11995250.75%
淮龙投资00.00%00.00%137001408.56%137001408.56%
受让方合计00.00%00.00%137001408.56%137001408.56%
注:具体持股数量及比例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26年3月10日,淮龙投资与卓楚光、郭少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出让方):
甲方一:卓楚光
公民身份号码:440***********5418
住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房
甲方二:郭少燕
公民身份号码:440***********5427
8住址:广州市白云区体育*街**号**房
(本协议中提及之甲方一、甲方二单独称为协议的“一方”,合称为本协议的“甲方”)乙方(受让方):安徽淮龙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2MAK7GH3108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街道凤阳东路76号宏业集团19栋306
(一)交易安排1.1甲方一和甲方二同意将其合计持有公司的137001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安排如下:甲方一将其所持9226156股按照24.41元/股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9226156股×24.41元/股=225210467.96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伍佰贰拾壹万零肆佰陆拾柒元玖角陆分);甲方二同意将其所持4473984股按照24.41元/股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4473984股×24.41元/股=109209949.44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玖佰贰拾万玖仟玖佰肆拾玖元肆角肆分)。标的股份合计转让价款为334420417.4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肆拾贰万零肆佰壹拾柒元肆角)。乙方应按照本
协议第三条项下约定向甲方一和甲方二分别支付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1.2甲方一、甲方二与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5月9日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约定甲方一、甲方二放弃所直接持有的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表决权,经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书面同意转让股份的,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甲方一、甲方二名下之日,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
标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之日起,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甲方应协助乙方恢复相应股份的表决权。本协议约定之标的股份均包含标的股份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股份有关的所有权、利润分配权、表决权、提案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上市公司章程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
1.3各方确认,除在本协议签署前已经披露的除权除息事项外,如本协议签
署后至标的股份在结算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上市公司发生分红、配股、
9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标的股份因前述股利分配产生的孳息应
当随同标的股份一并进行转让,由乙方享有。各方进一步确认:股份转让价款已经包含上述孳息(如有),且未经乙方同意各方不以任何方式对股份转让价款及其构成进行调整。
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与标的股份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
自交割完成的时点起由甲方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二)标的股份转让和股份价款支付
2.1各方确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义务以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或由乙方书面豁免,乙方对相关先决条件的豁免不应被视为对先决条件事项已满足的认可)为实施前提:
2.1.1本协议已经各方正式签署并生效;
2.1.2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对本次股份转让的公告披露;
2.1.3《表决权放弃协议》项下权利人十堰中达汇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书面同意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自交割完毕之日终止;
2.1.4不存在禁止甲方履行本协议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生效法院判决、裁定等;
2.1.5上市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1.6甲方已经出具上述先决条件已经全部满足或被乙方豁免的确认函。
2.2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标的股份转让总价为334420417.40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叁仟肆佰肆拾贰万零肆佰壹拾柒元肆角),在本协议生效且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50%共计167210208.7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柒佰贰拾壹万零贰佰零捌元柒角);在甲方一和甲方二取得深交所就本
次协议转让出具的确认函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30%共计100326125.22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叁拾贰万陆仟壹佰贰拾伍元贰角贰分);在标的股份完成交易过户并取得过户凭证当日,乙方应支付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共计66884083.48元(大写人民币:陆仟陆佰捌拾捌万肆
10仟零捌拾叁元肆角捌分)。
2.3标的股份过户安排
收到标的股份首笔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甲方二应与乙方共同协
助上市公司向深交所提交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申请文件;如因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
监管政策等非因本协议各方的原因无法按前述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的,提交申请材料的期限相应顺延。
甲方一和甲方二应于收到深交所就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函后,及时办理标的股份涉及的全部个人所得税税款的缴纳,因甲方延迟缴纳税款导致乙方承担代扣代缴相关责任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甲方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转让所涉税款缴纳事宜前,乙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直至甲方履行完毕相应纳税义务。
甲方一、甲方二与乙方应于收到深交所确认函及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的80%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共同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甲方的承诺及保证
3.1甲方为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甲方有权签署本协议,至本协议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各项义务的必要权利与授权。
3.2甲方所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仍在有效期的限售承诺、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深交所就交易合规性审核和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的悬而未决的争议、诉讼、仲裁、司法或可能导致标的股份
权利被限制之行政程序、政府调查或其他安排。
3.3甲方确保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将依法对标的股份拥有全部的、完整的所有权,但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过失或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享有标的股份全部的、完整所有权及不能行使表决权的除外。
3.4甲方为标的股份转让事宜与乙方所签署的所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不违反其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合同或其做出的承诺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公告等程序。
113.5协助上市公司、乙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项事项,并依
法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及纳税义务。
3.6向监管机构申领、备案或取得由其授予、备案或签发的一切确保本协议
全面执行的许可证、批文、授权书和注册登记等,向第三人交付或取得一切为使本协议全面执行的通知、批准、弃权书、同意函和授权书等。
3.7在为签署本协议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
料、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遗漏、隐瞒、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3.8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及标的股份交割之日止,甲方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及证券监管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向乙方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并确保本协议的履行不会与上市公司相关合同或者协议等文件约定义务产生冲突。
3.9履行为确保本协议得到全面执行而需要的其他各项义务。
(四)乙方的承诺与保证
4.1乙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有权签署本协议,至本协
议约定事宜完成之日仍将持续具有充分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必要权利与授权;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及保证于本协议签署后,乙方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4.2为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乙方承诺在标的股份转让过户完成
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标的股份。
4.3保证按照本协议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且资金来源合法。
4.4保证已就本协议涉及的有关情况向甲方作了充分披露,不存在对本协议
的履行存在重大影响而未披露的任何情形。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都是完全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任何虚假、错误或遗漏。
4.5乙方为标的股份转让事宜与甲方所签署的所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不违反任何法律、行政法规,不违反与第三人签署的合同或其做出的承诺或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仲裁机构发出的判决、命令或裁决等。
4.6保证将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就本协议约定事宜积极办理及配合其他相关
各方办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批准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
12义务。协助上市公司、甲方向监管机构办理审批、信息披露等各种事项。
4.7向监管机构申领、备案或取得由其授予、备案或签发的一切确保本协议
全面执行的许可证、批文、授权书和注册登记等,向第三人交付或取得一切为使本协议全面执行的通知、批准、弃权书、同意函和授权书等。
4.8履行为确保本协议得到全面执行而需要的其他各项义务。
(五)特别约定
5.1在本协议签订后至标的股份交割至乙方名下之前,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导致甲方股份数量变更的,则标的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上市公司发生分红等除息事项的,标的股份产生的分红等孳息由乙方享有。
5.2除各方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乙
双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和缴纳,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代付、代扣以及代缴义务。
(六)违约责任
6.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协议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和
承诺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对方因此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执行费、公告费及差旅费等间接损失)。
6.2如因标的股份存在瑕疵、障碍或其他甲方原因导致股份交割无法按本协议
约定履行的,并在该事实发生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仍未解决,甲方以违约事实发生日标的股份的实时股价总额或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总额(孰高)的每日万
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达到30日甲方仍未解决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所有款项。
6.3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股份转让款的,并在甲方催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仍
未支付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以违约事实发生日标的股份的实时股价总额或本协议
13约定的转让价总额(孰高)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迟延达到30日
乙方仍未解决的,甲方可解除本协议,甲方为标的股份交易实际承担的税款由甲方申请退回后返还至乙方。
6.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本协议任何一方根本性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
或已无履行之必要,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七)其他
7.1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乙方、乙方执行事务合伙人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7.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其余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使用,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就本次交易相关具体事项或其他未尽事宜,本协议相关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协议任一方对权利的放弃仅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
7.4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被法院或任何对本协议有司法管辖权的机
构认定为无效或失效或不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协议双方应根据本协议的总原则和交易目的履行本协议,无效或失效或被要求修改的条款由最能反映本协议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的意图的有效或可行的条款所替代。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
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卓楚光先生与郭少燕女士均为上市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见本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14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标的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郭少燕合计尚有25584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方式及时间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时间为本次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在2024年5月9日分别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达汇享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放弃协议》。受限于《表决权放弃协议》项下关于表决权放弃安排的相关约定,该《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放弃所持剩余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表决权,经中达汇享书面同意转让股份的,则于该等股份不再登记在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名下之日,该等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放弃终止。
卓楚光先生、郭少燕女士与淮龙投资签订本次《股份转让协议》前已取得中
达汇享的《同意函》,同意卓楚光先生及郭少燕女士将标的股份转让给淮龙投资,标的股份自过户登记至淮龙投资名下之日起不再适用中达汇享与卓楚光先生及
郭少燕女士于2024年5月9日签订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15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融信量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融信量拟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卓楚光先生拟于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186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17日,融信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93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3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融信量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回公司股份72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综上,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卓楚光未减持公司股份,融信量最终减持公司股份
22164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融信量、卓楚光与其一致行动人郭少燕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6.39%下降至35.00%。
16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卓楚光(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郭少燕(签名):
日期:2026年月日
18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签名):
日期:年月日
19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久量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20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上市公司名称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综合服务楼15楼股票简称久量股份股票代码3008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卓楚光、郭少燕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广东省广州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否□是□否□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卓楚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36904625股(其中有表决权数量0股)
持股比例:2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郭少燕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17895938股(其中有表决权数量0股)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融信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199525(其中有表决权数量1199525股)
持股比例:0.7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卓楚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变动数量:减少9226156股
变动比例:5.77%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27678469股
持股比例:17.30%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郭少燕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本次变动数量:减少4473984股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2.79%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13421954股
持股比例:8.3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三):融信量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1199525股(其中有表决权数量1199525股)
持股比例:0.75%
21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时间: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协议转让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增持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是□否□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22(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卓楚光(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郭少燕(签名):
日期:2026年月日
23本页无正文,为《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重庆渝兴融信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少燕(签名):
日期:2026年月日
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