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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量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谢雄标述职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谢雄标述职报告

自担任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履职,以认真、勤恳、独立、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项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和价值。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谢雄标,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任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系统工程学会能源资源分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理事。2024年8月2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8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2次,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5次,委托王辉堂先生代为出席董事会1次。报告期内,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股东会4次。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均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

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审议了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为公司在独立董事的聘任方面提供专业意见。

2025年度,本人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审议了员工持股计划、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议案,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审议《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2025年度,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其中委托独立董事王辉堂先生代为出席会议1次。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与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的讨论,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

2025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的

相关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每季度的工作计划执行情

况和总结,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在综合考虑并认可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独立性、

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执业记录等方面后,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2025年度报告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了解工作进展,及时沟通相关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社会公众与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通过与

公司管理层及公司员工座谈,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情况、规范运作及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本人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开展的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

本人日常还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重大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提出专业性建议。

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稳健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1月10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8月26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退回政府补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交易金额依据往年所领的政府补助金确认,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5年12月16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原控股股东 2024 年度 LED 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

审议、披露了定期报告。本人认真阅读了相关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重要事项真实完整,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研究,审议通过了续聘

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的事项,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人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

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30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名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拟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补选并对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审核了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补选独立董事的聘任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3月25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董事、高管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人回避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表决。参照公司所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1月10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5年8月26日,本人出席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上述相关事项是依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四、总体评价

自2024年8月2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密切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完善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状况,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谨慎的态度,加强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谢雄标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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