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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装备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连超)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5 00:00 查看全文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彭连超,担任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始终以财务专业视角为核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勤勉尽责、审慎履职,持续关注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管理及重大经营决策,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人彭连超,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持有中级会计师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历任昆山动点投资咨询财务主管、常州海拓汽车部件财务主管、昆山安致勤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经理、铭凯益电子税务经理,现任铭凯益电子财务总监、伟时电子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逐一核查自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确认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任职资格完全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1次、以

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次,无委托出席、无缺席情况,未出现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我均从财务、审计专业角度进行审慎分析,核查议案涉及的财务数据、资金安排、成本收益等核心内容,确保议案具备财务可行性和合规性,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异议、弃权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全程出席,认真听取各位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专业分析,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股东监督职责。(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财务专业优势,为公司决策提供财务专业支撑。

审计委员会方面,2025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作为主任委员,我牵头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定期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针对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提出财务专业建议,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质增效;同时,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就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深入沟通,审核审计计划、审计结果,监督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结论独立、客观、公允。针对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重大事项,组织专项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决策,保障公司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战略委员会方面,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制定、重大投资项目论证等工作,从财务视角分析项目投资回报率、资金筹措方案、财务风险防控等内容,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财务可行性分析和建议。

提名委员会方面,作为主任委员,牵头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选聘标准,从财务专业能力、职业素养、任职匹配度等角度审核提名人选,确保提名过程合规、人选胜任。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人均积极出席并结合财务专业视角发表独立意见。会议围绕公司关联交易、募投项目管理、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等重大财务事项展开,我重点从财务数据真实性、资金使用合理性、财务风险可控性等方面进行核查:

针对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的财务公允性、交易金额的合理性,确保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对于募投项目延期、结项等事项,深入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阶段性财务成果、节余资金构成等,确认项目资金管理合规,延期及结项理由具备财务合理性;

审阅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议案时,重点核查公司资金往来财务明细、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确认公司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无违规担保,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针对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从财务角度建议公司合理控制投资规模,选择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品种,平衡资金收益与风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始终将与内部审计机构、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作为核心工作。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定期沟通,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围绕公司财务管控、内控缺陷、资金管理等核心环节开展工作,推动公司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

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中期审计及定期报告编制过程

中开展多轮深度沟通,就审计重点、会计政策选用、财务数据调整、重大会计事项处理等问题进行专业研讨,监督审计机构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范围覆盖全面、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切实保障审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始终将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为履职的重要目标,高度关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财务运作规范性。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让投资者清晰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作为财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我定期关注公司经营动态,审慎审阅管理层提交的经营分析报告、财务状况报告,主动收集财务决策所需的相关资料,对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提前介入审核,及时发现并防范财务风险,通过独立、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财务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开展工作共17日,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调研等方式,

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控、项目建设等实际情况,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等核心信息,对公司财务运作中的问题提出专业建议。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高度配合本人履职工作,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及时、准确提供会议材料、财务数据、项目资料等相关信息,确保本人能够充分了解议案背景和核心内容,为独立、审慎决策提供了充足的依据,有效保障了本人的履职效率和履职质量。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围绕公司财务相关重大事项开展重点监督与审核,结合财务、审计

专业知识提出独立意见,确保相关事项合规、合理实施,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审核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方案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的财务公允性、交易金额与公司经营规模的匹配性、交易款项结算的

财务安全性等内容。经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未出现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2025年度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本人在定期报告审议过程中,与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深入沟通,仔细审核财务报表、财务指标、附注披露等核心内容,重点核查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重大往来款项等关键财务事项的处理合规性。经核查,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重大财务事项披露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予以确认。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2025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经验丰富,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9月26日为授予日,以12.33元/股的价格向20名激励对象授予1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人从财务专业角度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重点审核授予价格的定价依据、激励计划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的影响、激励对象的考核指标设置等内容。经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定价公允,考核指标与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相契合,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绑定核心员工与公司利益,推动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依托财务、审计、税务专业背景,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义务和

忠实义务,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从财务视角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和论证,独立发表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支撑和财务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管理层能够重视财务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对资本市场财务监管政策、会计准则的学习,不断提升财

务专业履职能力;始终坚守独立性原则,以更严谨、更专业的态度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责,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管控、资金使用、重大投资、股权激励等事项的财务合理性和合规性,持续推动公司完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防范财务风险;同时,紧密结合行业财务发展趋势,为公司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提供精准的财务专业建议,协助董事会提升财务决策科学性。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各部门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支持与密切协作!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彭连超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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