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证券简称:华辰装备公告编号:2025-044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481132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3.16%)的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
泽明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5070784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辰装备”)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曹宇中、
刘翔雄、赵泽明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持占公司总有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股东名称股东类型
股总数(股)股本比例数量(股)(股)公司总股本比例
实际控制人、
曹宇中44382028.0017.50%33286521.0011095507.004.38%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刘翔雄董事、副总经46055200.0018.16%34541400.0011513800.004.54%理
实际控制人、
赵泽明董事、副总经44374100.0017.50%33280575.0011093525.004.38%理
注: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股东名称股东类型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方式
(股)比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曹宇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个人资金需求大宗交易16902610.6667%前已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刘翔雄个人资金需求大宗交易16902620.6667%副总经理前已发行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董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赵泽明个人资金需求大宗交易16902610.6667%副总经理前已发行的股份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若本人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股东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
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公司将敦促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实际控制人曹宇中、刘翔雄、赵泽明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