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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辰装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14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09证券简称:华辰装备公告编号:2025-018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

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宇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0人,代表股份

138101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6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29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5人,代表股份80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

股份80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8082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51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2%;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759%;反对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56%;弃权3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5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5%;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77%;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弃权2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3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805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62%;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5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62%;反对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0413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6%;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892%;反对3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61%;弃权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8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7931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3%;反对1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8%;

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3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0419%;反对1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82%;弃权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8%。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35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7%;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2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211%;反对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11%;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36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8%;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3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335%;反对3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34%;弃权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31%。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56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78%;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

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3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69%;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02%;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29%。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0522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5%;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9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377%;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7%;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116%。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欧阳珍妮律师、徐贝凝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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