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0证券简称:中科海讯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的情况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
公司董事于博先生提交的书面离任报告,于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于博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离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于博先生的原定任期为2025年4月14日至2028年4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博先生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于博先生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810股尚未完成归属,离任后该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于博先生离任后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于博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完成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于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补选原吉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周萍女士、张华英先生、蔡婷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一)《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附件:简历
原吉刚先生:中共党员,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2020年,在军队服役;2020年12月至2025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某研发部门经理、分公司负责人;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原吉刚先生具备深厚的军事素养与丰富的海洋学科知识,任职期间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主导某海洋环境某应用平台软件系统的研制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吉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0000股尚未完成归属,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原吉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萍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进入中科海讯,任硬件工程师;2008年至今,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多次担任重大项目负责人;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4月至
2025年4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北京优讯诺达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萍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319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89%,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作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
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7500股尚未完成归属;除此之外,周萍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张华英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职工业和信息化部威海电子信息技术综合研究中心自动化研究室科研岗位;2017年7月至2021年7月,任公司硬件工程师;
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任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任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工程研究室主任;
2023年5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海讯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6月至今,
任武汉中科海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4年5月至2025年8月,任公司数字技术部部门经理;2024年8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8月至今,任公司通用计算部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华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华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婷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至2021年5月,先后任公司质量体系主管、质管部部门经理、保密办主任、行政综合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21年5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综合部经理;2022年4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3月至今,任北京优讯诺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婷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4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38%,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先生之侄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智海声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作为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000股尚未完成归属;
除此之外,蔡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婷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