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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11证券简称:铂科新材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以截

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88405986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7681197.2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新增股份上市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自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股份上市流通、2023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88405986股增加至288888844股,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8888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7777768.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88888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010罗志敏

202*****758杜江华302*****221阮佳林

402*****911郭雄志

508*****397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8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根据《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和股票期权的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票红利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本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 B座 13F

3、咨询联系人:李正平

4、咨询电话:0755-26654881

5、传真电话:0755-29574277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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