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1证券简称:铂科新材公告编号:2026-001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
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肖文涛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李宏明先生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现肖文涛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改派孙志军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孙志军先生(项目合伙人)和李宏明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及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志军,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1项目合伙人孙志军最近3年收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处理处姓名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日期罚类型在执行广宁县汇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4年11监督管广东证监2018年至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存在
孙志军
月29日理措施局部分审计程序执行不充分等问题,被给予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孙志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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