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3证券简称:泰林生物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4.13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4.13元/股调整为14.10元/股。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5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217970股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296985元。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完成标的股票过户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时购买价格调整计算方式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为14.13-0.0296985=14.10元/
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本次调整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指导意见》和《监管指引第2号》的规定就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