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5证券简称:玉禾田公告编号:2026-049
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IT ENVIRONMENTALDEVELOPMENT GROUPCO.LTD
(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馨大道筑梦小镇电商产业园5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六年八月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6年7月27日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玉禾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77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50000.00万元(15000000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50000.00万元(15000000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6年8月14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6年7月29日至2032年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7年2月4日至2032年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
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已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评级,其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
3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910号”文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00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不足150000.00万元的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1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6年8月1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玉禾转债”,债券代码“123277”。
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7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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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EIT Environmental Development Group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玉禾田
股票代码:300815
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39859.20万元
法定代表人:鲍江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馨大道筑梦小镇电商产业园5号楼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秀路 1号中粮福田大悦广场A座 38
办公地址:
层
电话:0755-82734788
传真:0755-82734952
网址: www.eit-sz.com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城市运营和物业管理两大板块,为政府单位和企主营业务:
业客户提供“全场景”的城市运营服务与物业管理服务
一般项目:建筑物清洁服务;物业管理;城市绿化管理;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白蚁防治服务;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花卉种植;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租
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销售;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停车场服务;家政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经营范围:遣);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
品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塑料制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危险废物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98592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2116802.0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9038032097.94%
三、股份总数398592000100.0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
(股)(%条件股份数)量(股)
1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境内非国有19098660147.92-
限公司法人
2深圳市鑫宏泰投资管理境内非国有141066403.54-
有限公司法人
3王东焱境内自然人74916041.887397028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4202600.61-
5毛文萍境内自然人12496160.31-
6吴伟境内自然人11588200.29-
7周聪境内自然人10800000.27810000
8费占军境内自然人9900000.25-
9钱永坤境内自然人8800000.22-
10王华旭境内自然人7500000.19-
合计22111354155.478207028
三、首发上市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2020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6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发行价格 29.55元/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3800000股增加至138400000股。
2020 年 1月 2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011 号
7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验资报告》,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本次发行后,玉禾田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0380000075.0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9880000071.39%
境内自然人持股50000003.61%
4、外资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10380000075.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3460000025.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3460000025.00%
三、股份总数138400000100.00%
(二)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1年4月,经玉禾田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玉禾田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1384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76800000股。
(三)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2年4月,经玉禾田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玉禾田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768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5536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32160000股。
(四)202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3年5月,经玉禾田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玉禾田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3216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8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转增2股,合计转增66432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98592000股。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环境卫生领域,主营业务涵盖城市运营和物业管理两大板块。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现已成为行业内颇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全方位一体化城市环境综合运营服务商,为城市基础管理和城乡一体化运营管理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西藏天之润直接持有发行人171057001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42.92%;同时,西藏天之润通过控制深圳鑫宏泰间接控制发行人3.54%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46.46%股份,因此,西藏天之润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西藏天之润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梦晨成立日期2014年1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德庆中路12号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范围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周平持股90.00%,周梦晨持股10.00%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周平持有西藏天之润90.00%的股权,周梦晨持有西藏天之润10.00%的股权。周平与周梦晨为父子关系,二人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周平,男,1963年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平曾于
1986年至1989年任职于黑龙江省哈尔滨纺织厂;于1990年至2002年在深圳从
事餐饮业;于1993年至1996年任职于凸版印刷(深圳)有限公司;1997年10月至2010年4月,任深圳玉禾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5年8
9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月,任玉禾田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1年3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周梦晨,男,1990年生,大专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周平之子。周梦晨曾于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任深圳玉禾田总经理助理;于2011年5月至2013年7月任深圳玉禾田人事行政部副经理;于2013年8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玉禾田副总经理、人事行政总监;于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发行人董事;2017年3月至2019年11月担任上海玉禾田环境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担任西藏天之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长助理。
10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150000.00万元(15000000张)
2、发行价格:100元/张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0000.00万元
5、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配售比例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可转债12339871张,共计1233987100.00元,约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2.27%;网上投资者实际认购可转债2631255张,共计
263125500.00元,约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7.5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包销可转债28874张,包销金额为2887400.00元,包销比例约为0.19%。
7、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
1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437217.0042.91
2深圳市鑫宏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30861.003.54
3王东焱281924.001.88
4邹瀚枢107592.000.72
5刘建军58330.000.3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
6中证沪港深红利成长低波动指数型证券46543.000.31
投资基金
7周聪40643.000.27
8吴伟39076.000.26
11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比例(%)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行业38646.000.26
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胡万伍35984.000.24
合计7616816.0050.78
8、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为696.30万元,具体包括: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509.43
2律师费用50.00
3审计及验资费用54.72
4资信评级费用4.72
5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77.44
合计696.30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可转债12339871张,共计1233987100.00元,约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82.27%;网上投资者实际认购可转债2631255张,共计
263125500.00元,约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7.5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包销可转债28874张,包销金额为2887400.00元,包销比例约为0.19%。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的余额149540.00万
元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8月4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772号)。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12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一)发行人
发行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鲍江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天馨大道筑梦小镇电商产业园5号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秀路1号中粮福田大悦广场A座38层
联系电话:0755-82734788
传真:0755-82734952
董事会秘书:张卫滨
联系人张卫滨、邓娜
(二)保荐人和承销机构
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020-28023333
传真:020-28023199
保荐代表人:戴水峰、张贵阳
项目协办人:孙志勉
欧阳盟、孟鹏、吴宇、李慧琪、胡新炯、窦照锋、魏紫洁、郑子健、
项目经办人:
张震、周筱俊、王宁、张晓伟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沈国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11、12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经办律师:何煦、陈臻宇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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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021-23280000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注册会计师:谈侃、潘波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696
经办评级人员:王阳、杨学慧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七)登记结算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1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可转债发行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10次审议会议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910号文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150000.00万元
4、发行数量:15000000张
5、发行价格:100元/张
6、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9303.70万元。
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167249.80114656.30
2补充流动资金35343.7035343.70
合计202593.50150000.00
8、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15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为15000000张。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7月29日至2032年7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
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16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6年 8月 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7年2月4日至2032年7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6.3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布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
其中,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17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该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8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
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9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20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30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2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
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本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7月 2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
21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T-1日)登记在
册的持有“玉禾田”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3.7632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
可转债金额,再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100元)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37632张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98592000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即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本总数为398592000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4999814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的
99.9988%。
由于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380815”,配售简称为“玉禾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1张的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原股东持有的“玉禾田”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2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对是否同意公司
23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
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6)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7)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其他《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人员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本期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拟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或解除受托管理协议;
(4)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5)公司发生减资(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
2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发行的可转债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进行股份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
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发行人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8)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1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出席人员及其权利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5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采取网络、通讯等其他可行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委派出席会议的授
权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可转债表决权
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3)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可转债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的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除涉及商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列席会议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4)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发行人(即公司)或
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债券托管人、债券担保人(如有)以及经会议主席同意的本次债券的其他重要相关方,上述人员或相关方有权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除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因持有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外,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时无表决权。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6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项议案内并列的各项议
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拟审议事项时,不得对拟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拟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
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附带条件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通讯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下述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以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并且其所代表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
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人(如有);*上述公司股东、公司及担保人
的关联方;*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5)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
人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与公司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计票人、监票人。
清点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见证表决过程。
(6)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7)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27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8)发生本规则第九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债券受托
管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
*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利
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如为第四十一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四十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同意议案内容的;
*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债券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算)不超过4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1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167249.80114656.30
28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2补充流动资金35343.7035343.70
合计202593.50150000.00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
(十九)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十一)债券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玉禾田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二十二)本次可转债的违约责任
1、违约情形发行人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或者利息,以及本募集说明书、《债
29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相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
2、违约责任及承担
发生违约情形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其他违约事项及具体法律救济方式请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
3、争议解决机制
本次可转债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约定,向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
(二十三)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公司已与国泰海通签订《受托管理协议》,聘请国泰海通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受托管理人按照规定或协议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发行可转债视作同意国泰海通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公司、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二十四)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
30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经联合资信评级,其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联合资信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债券发行及其偿还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未发行其他债券。
四、本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31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偿债措施
一、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财务指标/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591.691.89
速动比率(倍)1.551.661.87
资产负债率(合并)(%)51.3248.8744.7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3.7448.7651.68
利息保障倍数(倍)12.2515.6916.75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一)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89、1.69和1.59,速动比率分别为
1.87、1.66和1.55。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整体较为平稳,资产流动性较好。
(二)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73%、48.87%和51.32%,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符合公司行业特点,最近一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所上升,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后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三)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6.75、15.69和12.25。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维持了较高水平,偿债能力较强,无重大偿债风险。
二、主要偿债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结构和偿债能力指标与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32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负债率(%)
000967.SZ 盈峰环境 50.44 39.36 38.39
002973.SZ 侨银股份 66.12 67.57 67.56
603686.SH 福龙马 46.55 44.69 39.85
000826.SZ 启迪环境 99.46 76.37 64.54
001230.SZ 劲旅环境 39.18 38.62 38.33
平均值60.3553.3249.73
300815.SZ 玉禾田 51.32 48.87 44.73
流动比率(倍)
000967.SZ 盈峰环境 1.63 1.80 1.75
002973.SZ 侨银股份 1.20 1.27 1.15
603686.SH 福龙马 1.86 1.91 2.03
000826.SZ 启迪环境 0.53 0.65 0.85
001230.SZ 劲旅环境 2.97 3.39 4.30
平均值1.641.812.02
300815.SZ 玉禾田 1.59 1.69 1.89
速动比率(倍)
000967.SZ 盈峰环境 1.54 1.67 1.62
002973.SZ 侨银股份 1.19 1.26 1.15
603686.SH 福龙马 1.77 1.79 1.88
000826.SZ 启迪环境 0.51 0.63 0.81
001230.SZ 劲旅环境 2.84 3.26 4.08
平均值1.571.721.91
300815.SZ 玉禾田 1.55 1.66 1.87
利息保障倍数(倍)
000967.SZ 盈峰环境 4.50 5.36 4.89
002973.SZ 侨银股份 2.31 2.80 3.55
603686.SH 福龙马 11.38 12.36 23.65
000826.SZ 启迪环境 -3.04 -3.00 -1.72
001230.SZ 劲旅环境 17.72 13.65 9.03
平均值6.586.237.88
300815.SZ 玉禾田 12.25 15.69 16.75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33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发行人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相近,利息保障倍数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且整体维持了较高水平。发行人采用了较为稳健的财务政策,整体偿债能力较强,偿债风险较低。
3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财务会计资料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227号、信会师报字[2025]第 ZI10330 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 ZI1028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资产总计1048704.51910766.00734124.78
负债合计538215.92445088.86328364.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53805.17413191.55362162.04
少数股东权益56683.4352485.5943598.34
所有者权益合计510488.60465677.14405760.38
(二)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772227.71720325.13616057.36
营业利润82174.6986784.5975919.14
利润总额80192.7285729.6374486.20
净利润61881.8467129.0958298.5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04.2057534.9952114.38
(三)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1575.1936926.3532800.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497.54-128923.67-20705.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601.6459426.57-2038.74
35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6679.29-32570.7610056.4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371.8078692.50111263.26
(四)主要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财务指标/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比率(倍)1.591.691.89
速动比率(倍)1.551.661.8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53.7448.7651.68资产负债率(合并,%)51.3248.8744.73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11.922.23
存货周转率(次)52.4687.04113.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1.800.930.8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67-0.820.25
利息保障倍数12.2515.6916.75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万元)55804.2057534.9952114.38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母公司负债总额/母公司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五)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
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36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每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报告期利润产收益率基本每股稀释每股收益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87%1.401.40
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13.00%1.411.41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4.83%1.441.44
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14.55%1.421.4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5.00%1.311.31
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14.69%1.281.2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二、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16.35元/股计算,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150000.00万元,总股本增加约9174.31万股。
37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十节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条件
一、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经营组织机构。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并已建立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运行良好;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第(一)项的规定。
(二)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52114.38万元、57534.99万元和55804.20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5151.19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般票面利率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于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四)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52114.38万元、57534.99万元和55804.20万元,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符合《证券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五)不存在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证券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再
38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下列情形:
1、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
仍处于继续状态;
2、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的经营组织机构。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及岗位职责明确,并已建立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运行良好;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一)项的规定。
(二)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52114.38万元、57534.99万元和55804.20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55151.19万元,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般票面利率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4.73%、48.87%和51.32%,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维持在合理水平,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800.87万元、36926.35万元和71575.19万元,公司具有正常的现金流量;符合《注册管理办
法》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发行人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
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
39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行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五)发行人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公司拥有独立开展业务所需的场所、资产、经营机构、人员和能力,在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组织结构清晰,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明确,并已建立了专门的部门工作职责。公司建立了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部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会计培训制度、财务审批、预算成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控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工作程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界定和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七)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五)项的规定。
(八)发行人不存在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40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1、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不存在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不存在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一年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
的公开承诺的情形;
4、不存在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贪污、贿赂、侵
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不存在不得发行可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不存在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2、不存在违反《证券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用途。
(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至(三)项、第十
五条的相关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扩张主营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
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为非金融类企业,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持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
41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西藏天之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周平、周梦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
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一)至(三)项的相关规定。
4、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用途为项目建设、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运营资金,未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十一)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环卫设备配置中心项目和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业展开,系公司基于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设计,且经过严谨测算确定融资规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42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节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43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十二节其他重要事项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
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本公司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本公司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44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三节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45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
第十四节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相关情况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健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号码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戴水峰、张贵阳项目协办人孙志勉
欧阳盟、孟鹏、吴宇、李慧琪、胡新炯、窦照锋、魏紫洁、郑子健、项目组成员
张震、周筱俊、王宁、张晓伟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保荐人国泰海通认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国泰海通同意保荐发行人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46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47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告书(本页无正文,为《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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