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8.4万元/年。在公司或子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监事,按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及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主要根据岗位、同行业工资水平、任职人员资历等因素,结合公司目前的盈利状况确定区间范围;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绩效情况确定。
经核算,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单位:万元从公司获得的税姓名职务任职状态前报酬总额
刘屹董事长现任74.99
ZHU QING(朱庆) 董事、子公司总经理 现任 61.26
姜任健董事、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30.62
邢敏董事现任8.40
葛蕴珊独立董事现任8.40
王震坡独立董事现任8.40
曹澍独立董事现任8.40
李世龙监事会主席现任28.00
秦亮监事现任4.91
王磊职工代表监事、子公司实验室主任现任21.33吕俊俊监事离任0
刘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35.42
梅国进副总经理离任3.50
合计----293.63二、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
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8.4万元,按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8.4万元,按月发放。
2、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和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发放。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