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艾可蓝: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26 00:00 查看全文

艾可蓝 --%

艾可蓝签署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安

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或“公司”)委托,指派汪泳艳律师、张晗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艾可蓝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算力资源服务合同》之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等相关方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以及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虚假和疏漏之处;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

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本所假设公司:艾可蓝签署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

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3.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

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公司本次签署的《算力资源服务合同》之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签署《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必需文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以上所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提供的《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及公司的确认,与艾可蓝签署《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交易对方为 A公司。

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 、 企 查 查(https://www.qcc.com/)的公开披露信息,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 A公司为依据法律法规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签署和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艾可蓝签署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

(一)合同的签署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公司、交易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公司的确认,艾可蓝已在《算力资源服务合同》上加盖艾可蓝公章;

交易对方 A公司已在《算力资源服务合同》上加盖 A公司公章。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算力资源服务合同》双方均已加盖公章,合同签署真实、有效。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公司提供的《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等相关资料,《算力资源服务合同》对服务范围及期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适用及争议

解决、不可抗力、保密、权利保留、通知、合同的解释、生效条件及其他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结论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交易对方 A公司为依据法律法规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签署《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主体资格;《算力资源服务合同》双方均已加盖公章,合同签署真实、有效;《算力资源服务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艾可蓝签署重大合同法律意见书(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张俊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汪泳艳

_____________张晗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