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7证券简称:双飞集团公告编号:2026-016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及业绩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搏乐”或“标的公司”)当时的股东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及其他投资者向琴、陈健、丁
建良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月4日与上述各方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将《股权购买协议》与《<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合称为“原合同”),以浙江搏乐于评估基准日2022年10月31日的评估值2680万元为定价依据,由公司向徐惠良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搏乐8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2144万元;同时,向琴、陈健、丁建良向徐惠良、赖龙城购买其持有的浙江搏乐5%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浙江搏乐80%股权(对应浙江搏乐注册资本为960万元),浙江搏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为进一步增强浙江搏乐盈利能力,包括公司在内的浙江搏乐全体股东按照各自持有的浙江搏乐股权比例向浙江搏乐增资1400万元,其中,公司将向浙江搏乐增资1120万元。本次增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1月16日完成,浙江搏乐的注册资本由1200万元增加至2600万元,公司持有浙江搏乐80%股权(对应浙江搏乐注册资本为208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关于收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暨增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公告编号:2022-060)。二、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原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2025年。徐惠良、徐梓烽、赖龙城、丁成合(以下合称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内实现经审计后净利
润合计1172.56万元。若标的公司在盈利承诺期三年内合计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承诺数的80%(即938.048万元),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向甲方、丙方进行补偿。具体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80%股权暨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原因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搏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浙江搏乐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指税后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为原则确定)分别为52.20万元、230.76万元、621.25万元,合计为904.21万元,未达到原合同约定的承诺数的80%(即938.048万元),原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已触发。根据原合同约定并经公司测算,业绩承诺方应补偿公司的现金金额为77.34万元。
拖累浙江搏乐无法完成承诺业绩的关键年度为2023年,原承诺净利润362.43万元,实际实现净利润52.20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收购浙江搏乐后,经各方商定,为企业管理方便,将浙江搏乐生产经营地址由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泽国镇搬迁至双飞集团总部所在地区浙江省嘉善县干窑镇。前述搬迁导致浙江搏乐2个月无法正常生产,核心管理人员中的销售、财务负责人及半数以上生产工人选择离职,并由此产生额外搬迁费用和员工安置费用;搬迁完成后新员工招聘、生产秩序理顺、客户重新审核等诸多事宜亦对
浙江搏乐业绩造成较大影响。因此,2023年度浙江搏乐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经营地址搬迁。
四、业绩补偿安排及拟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为明确业绩承诺方各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及责任,公司拟与四名业绩承诺方及浙江搏乐的其他股东向琴、陈健、丁建良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徐惠良乙方二:徐梓烽
乙方三:赖龙城
乙方四:丁成合
丙方一:向琴
丙方二:陈健
丙方三:丁建良
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乙方”,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合称“丙方”,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交易各方”。
甲方、乙方、丙方已于2022年12月27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并于2023年1月4日签署《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为“原合同”)。
经友好协商,现交易各方就原合同项下应执行的业绩补偿确认如下:
(一)原合同项下应执行的业绩补偿
各方确认,标的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实际完成的净利润为904.21万元(扣非后孰低),根据原合同的相关约定并经各方一致同意,乙方一、乙方三应按照
其各自于2023年出让股权的比例(即83:2)于2026年6月15日前向甲方及丙方各方支付
如下金额业绩补偿:
应补偿甲方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
80%=77.3400万元;
应补偿丙方一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
3%=2.9000万元;
应补偿丙方二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
1%=0.9668万元;
应补偿丙方三金额=(938.048万元-904.21万元)÷938.048万元×2680万元×
1%=0.9668万元。
上述补偿金额合计82.1736万元,其中乙方一应支付80.2400万元,乙方三应支付
1.9336万元。乙方二、乙方四依据原合同约定对上述业绩补偿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其他
1、本协议自下列条件均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已经交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甲方股东会已审议通过本协议相关事项。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合同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八份,每方各执一份。
五、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本次业绩补偿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理由如下:
1、浙江搏乐作为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液压零件及金属板材的
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叶片泵主要摩擦副侧板、柱塞泵配油盘、柱塞泵回程盘、齿轮泵铝轴套及新颖方形配流盘等。本次业绩补偿完成后,浙江搏乐日常经营仍由包括业绩承诺方在内的原管理团队负责,承担双飞集团的新产品开发重任,并在达到批量生产条件后由双飞集团协同批量生产,促使公司形成研发、试样、小批量、大批量一条龙生产服务,形成母子公司研发资源、生产资源、客户资源的优势互补,有助于公司深入拓展液压市场业务,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及规划。
2、本次业绩补偿已按照原合同约定计算补偿金额,保障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认为:本次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是依照原合同的相关约定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补偿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认为:本次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内容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及规划,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本次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搏乐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2000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4595号)、2025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7053号)及《关于浙江搏乐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8219号。
特此公告。
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