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证券简称:英杰电气公告编号:2026-024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17人,代表股份159638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807%(“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73368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5人,代表股份12301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10人,代表股份12383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1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5人,代表股份12301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99%。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6331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78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96331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78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6250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69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6%;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62515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700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4%;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陈金杰先生、吴施鹰先生、崔连润先生、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92924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0%;
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6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反对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王军先生、周英怀先生、陈金杰先生、吴施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54017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1%;
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694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8%。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王军先生、周英怀先生、陈金杰先生、吴施鹰先生、崔连润先生、刘世伟先生、张海涛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23775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
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2377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0%;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刘小进、孟丽君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