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证券简称:英杰电气公告编号:2025-069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686号公司二楼报告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0人,代表股份1562580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53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7355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1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8902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34人,代表股份9021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8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8人,代表股份89029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7%。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202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3%;
反对33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65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4%;反对33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4%;弃权2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2%。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2018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0%;
反对325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650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0%;反对325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3%;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分为如
下10项子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48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8%;
反对859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8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95%;反对85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48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8%;
反对8595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0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80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95%;反对8595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7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67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0%;
反对8576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9%;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99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305%;反对8576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6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15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27%;
反对8628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2%;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47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29%;反对8628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7%;
反对85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9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261%;反对858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2%;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7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63%;
反对8571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85%;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40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361%;反对8571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12%;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6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7%;
反对85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1%;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9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261%;反对858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2%;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8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753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51%;
反对85902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98%;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1385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50%;反对859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3%;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09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2042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6%;
反对30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674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6%;反对30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3.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194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
反对330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58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5%;反对33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8%;弃权3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2047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9%;
反对296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679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91%;反对296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2%;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增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19999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8%;
反对344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631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9%;反对34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2118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4%;
反对2251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89750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77%;反对225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5%;弃权2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7%。
该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陈虹、李姚亭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