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1证券简称:东岳硅材公告编号:2025-014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0.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76.16万元,合并报表2024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16655.78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52.24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585.22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1575.43万元,母公司报表2024年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116842.44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00.00万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本方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积现金分红总额为
1800.00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2024年度,现金
分红和股份回购累积现金总额为1800.00万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71%。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8000000.000.00120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56761572.66-271124703.38511118585.92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164155244.71233533795.59316578289.18
营业收入(元)5150649541.324801467896.506734000213.16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166557768.02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168424406.50
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38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8918485.07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138000000.0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714267329.48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4.28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30318.56万元、
25952.03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79%、4.07%,未达总资产50%以上。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