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仕达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贝仕达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7.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57元,共计募集资金62861.19万元,扣除已支付承销费用人民币
5957.51万元后,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坐扣其他发行费用(包含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
用)1941.0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962.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4962.60
1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B1 41925.8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533.98
项目投入 C1 2345.67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31.86
项目投入 D1=B1+C1 44271.56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765.8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456.8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676.54
差异[注 1] G=E-F 780.34
注1:差异系公司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节余募集资金780.34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本核查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广东贝仕达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及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经董事会同意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2理,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已完成专户开立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和“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按法律法规规定完成注销,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降低账户管理成本,提升财务管理效率,公司已对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华夏银行深圳龙岗支行1086400000103245217148731.92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岗支行75592091211090433236875.80活期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21922670065710000376379773.72注1
合计126765381.44
注1:其中定期存款76000000.00元,活期存款379773.72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外部环境的
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可开工时间和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影响,并同意将“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
3(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新建研发中心,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扩充研发团队,提升公司产品及技术研发能力,优化产品结构,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变更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郭振国王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4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962.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345.67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44271.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75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9.57%是否募集资金调整后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可行性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本年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总投资总额累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是否发生和超募资金投向(含部分变投入金额可使用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预计效益
额(1)(2)(3)=(2)/(1)重大变化
更)承诺投资项目智能控制器及
2022年9月30
智能产品生产是45319.6025212.60-25585.61101.48-949.76否否日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2025年6月30是4643.003000.00501.001559.1051.970不适用否项目日
补充流动资金否5000.005000.0005087.76101.76-0不适用否新一代智能控
2025年6月30
制器产业基地是-21750.001844.6712039.0955.350不适用否日项目承诺投资项目
-54962.6054962.602345.6744271.56---949.76--小计超募资金投向
5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54962.6054962.602345.6744271.56---949.76--
1、截至报告期末,“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投入完毕,受市场环境变
化以及公司国内部分订单向越南子公司转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未能按预期释放产能,需结合当下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有序释放,影响该项目效益。
2、“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因厂地建设进度慢于预期,导致完工日期受到影响,目前主体结构
已完成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有所延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进度不及预期,系实施地点与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一致,导致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相应顺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调整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产业基地宝龙三路与新能源五路交汇处西南侧。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新增了募投项目及调整了投资结构。一方面,对“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
6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0107.00万元,实施主体为贝仕达克。另一方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再计入基础建设费用,拟调整1643.00万元投入产业基地项目作为基础建设费用,剩余3000.00万元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用于设备和技术投资款。
根据2020年4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全资子公司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置换12792.47万元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7-161号)。
根据2021年12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实际使用318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12月13日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9月30日,“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部分工程尾款待支付。截至2023年3月31日,该项目全部尾款已支付即实际投入完毕,经2023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在实施“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稳步推进,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前提下,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778.8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7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实际变更后的项目可变更后的对应的原承诺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现的效是否达到预计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行性是否发生重
项目项目投入金额(%)(3)=(2)/(1)用状态日期益效益
资金总额(1)(2)大变化新一代智智能控制器及能控制器
智能产品生产217501844.6712039.0955.352025年6月30日--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项目
合计-217501844.6712039.0955.35----
公司“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持续优化建设方案及控制成本,有效降低单位投资成本。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出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的生产能力,拓展市场规模,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调整投资结构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一方面,对“智能控制器及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投入新增募投项目“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0107.00万元,实施主体为贝仕达克。另一方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不
再计入基础建设费用,拟调整1643.00万元投入产业基地项目作为基础建设费用,剩余
3000.00万元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主要用于设备和技术投资款,独立
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根据相关规定于巨
8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因厂地建设进度慢于预期,导致完工日期受到影响,目前主体结构已完成并通过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有所延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新一代智能控制器产业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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