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3证券简称:建科智能公告编号:2026-025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7号建科
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21人,代表股份713118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37%。其中,通
1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5人,代表股份
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
股份712598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04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7%。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5人,
代表股份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519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7%。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4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3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6.0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4份总数的0.002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0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43%;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33%。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陈振东、陈振华、诚科建信(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诚科建赢(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512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1311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9%;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5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75%;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5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陈炜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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