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5证券简称:阿尔特公告编号:2025-049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召
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企管)
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租赁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土地上的楼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房屋租赁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与阿尔特企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于2021年1月13日与阿尔特企管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于2025年5月20日与阿尔特企管签署了《补充协议》(前述合同统称为原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15日、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原合同约定“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的第六年度(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第七年度(2026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和第八年度(2027年11月1日-2028年10月31日)的租金总额分别和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的第五
1年度(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的租金总额相同,即全年共计人
民币29468843.42元。自第九个租赁年度起,乙方需支付给甲方的租金基数为上一年度的租金总额,每年租金递增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如有增幅应不高于5%。”近日,鉴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为了进一步实现降本增效、保证高质量发展,经与阿尔特企管友好协商,基于原合同达成《补充协议二》,对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再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合同双方甲方(出租方):阿尔特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乙方(承租方):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补充协议二》主要内容
(1)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降低20%,即自第六年度(2025年11月1日-2026年10月31日)起,每年年度租金总额均降低20%,每年年度租金由人民币29468843.42元变更为人民币23575074.74元。
(2)租金支付周期仍按原合同约定周期执行。
(3)《补充协议二》其它未尽事宜仍以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阿尔特企管签署的《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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