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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9-08 00:00 查看全文

阿尔特 --%

证券代码:300825证券简称:阿尔特公告编号:2025-057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触及5%整数倍暨披露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

武先生、刘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阿尔特(青岛)

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咨询)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宣奇武先生、

刘剑女士(以下统称大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281351股,占剔除公司

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4.99999%,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大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11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56279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和《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阿尔特咨询于近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9477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0.4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今,大股东合计持股数量由48632020股变动为73281351股,合计持股比

1例由15.91%减至14.99999%,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阿尔特(青岛)汽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2-666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宣奇武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刘剑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芳园南里

本次权益变动前,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算。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4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415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14元。2020年3月27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29243743股增加至305658743股。本次发行后,阿尔特咨询持有4505302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2179000股,刘剑女士持有14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15.91%。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号)核准,2021年10月29日,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权益变动过程

通股(A股)23990729股,发行价格为 32.88元/股,其中宣奇武先生认购 1520681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305658743股增加至329649472股,阿尔特咨询持有4505302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3699681股,刘剑女士持有14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至

15.21%。

2021年11月16日,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2105000股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329649472股增加至331754472股。本次变动后,阿尔特咨询持有4505302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3699681股,

刘剑女士持有14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至15.12%。

2022年5月25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末总股本331754472股

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6587723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由331754472股增加至497631708股。同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337000股。截至2022年5月25日,阿尔特咨询持有6757953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5549521股,刘剑女士持有2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15.13%。

2022年9月22日,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3785625股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97631708股增加至501417333股。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13789106股。

截至2022年9月22日,阿尔特咨询持有6757953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5549521股,刘剑女士持有2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15.43%。

2022年11月30日,“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9765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6月9日,公司3982477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01417333股减少至497434856股。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8006583股。截至2023年6月9日,阿尔特咨询持有6757953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5549521股,刘剑女士持有2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至15.37%。

2023年11月10日,因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合计归属限制性股票605625股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497434856股增加至498040481股。同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8006583股。截至2023年11月10日,

阿尔特咨询持有6757953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5549521股,刘剑女士持有2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至15.35%。

2023年11月11日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995000股公司

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数7646232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过户登记3160000股。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98040481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为9497815股。截至2025年8月28日,阿尔特咨询持有6757953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5549521股,刘剑女士持有2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增至

15.40%。

32025年8月29日至本报告签署日,阿尔特咨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9477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0.4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阿尔特

咨询持有65631830股,宣奇武先生持有5549521股,刘剑女士持有21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328135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4.99999%。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阿尔特股票代码300825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变动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A股 2464.93 -0.91%

合计2464.93-0.9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式其他?(公司发行新股、股份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归属/授予、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信息披露义务人取得公司发行的新股)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股数(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总股本比例

阿尔特咨询持有股4505.3014.74%6563.1813.43%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00.00%6563.1813.43%份

有限售条件4505.3014.74%00.00%股份

宣奇武持有股份217.900.71%554.951.14%

4其中:无限售条件股00.00%138.740.28%

有限售条件217.900.71%416.210.85%股份

刘剑持有股份140.000.46%210.000.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00.00%52.500.11%份

有限售条件140.000.46%157.500.32%股份

合计4863.2015.91%7328.1414.99999%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本次变动是否为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履行已作出的承告编号:2025-046)。大股东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诺、意向、计划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656279股。大股东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5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文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大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大

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1、阿尔特咨询、宣奇武先生及刘剑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比例触及5%整数倍的告知函》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8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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