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6证券简称:测绘股份公告编号:2026-014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顺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收购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山东顺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沛县中成聚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8800万元人民币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山东顺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国电子”)55%股权。成交价格以顺国电子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顺国电子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和2025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顺国电子5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和《关于股权收购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二、业绩承诺事项
根据公司与转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业绩承诺事项中“甲方”指公司,“乙方”指转让方,“丙方”指顺国电子。
2025年度至2027年度为丙方的业绩考核期间,丙方每年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考核指标分别为1000万元、1500万元、3500万元(以下简称“业绩目标”;以下所称“业绩目标总额”指的是三年业绩目标的合计总额)。业绩考核期间,甲方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计【4400】万元)的支付进度应与丙方实际完成的经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数额(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挂钩,甲方将按照每个考核年度丙方的业绩目标完成进度按以下规则向乙方支付该年
度对应的股权转让款:1、2025年度,丙方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业绩目标的50%时,甲方当年不承担向乙方支付该年度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当年业绩目标的50%<丙方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业绩目标的1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该年度股权转让价款=【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业绩目标】×【当年业绩目标÷业绩目标总额】×【剩
余50%股权转让价款】。丙方当年实际净利润>当年业绩目标的100%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该年度股权转让价款=【当年业绩目标÷业绩目标总额】×
【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
2、2026年度,丙方业绩考核期间前2年(指2025年度与2026年度,以下简称“前2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2年累计业绩目标的50%时,甲方当年不承担向乙方支付2026年度对应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前2年累计业绩目标的
50%<丙方前2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2年累计业绩目标的100%时,甲方向乙
方支付的累计前2年股权转让价款=【前2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2年累计业绩
目标】×【前2年累计业绩目标÷业绩目标总额】×【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
丙方前2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2年累计业绩目标的1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累计前2年股权转让价款=【前2年累计业绩目标÷业绩目标总额】×【剩余
50%股权转让价款】。
3、2027年度,丙方业绩考核期间前3年(指2025年度、2026年度与2027年度,以下简称“前3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3年累计业绩目标的50%时,甲方将不再承担向乙方支付2027年度对应股权转让价款的义务。前3年累计业绩目标的50%<丙方前3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3年累计业绩目标的1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累计前3年股权转让价款=【前3年实际净利润÷前3年累计
业绩目标】×【前3年累计业绩目标÷业绩目标总额】×【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丙方前3年累计实际净利润>前3年累计业绩目标的10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累计前3年股权转让价款=【前3年累计业绩目标÷业绩目标总额】×
【剩余50%股权转让价款】。
4、当年甲方实际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累计股权转让价款扣除上年累计已支付部分后的金额。不足扣除的,则当年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0,且业绩考核期间及以后乙方也不再退还或抵扣前述甲方累计已支付部分。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顺国电子2025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10469028.56元,达到业绩承诺事项中当年业绩目标的104.69%。公司将严格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协议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