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6证券简称:测绘股份公告编号:2025-131
债券代码:123177债券简称:测绘转债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的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创意路8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储征伟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3日)收盘,公司总股本169163431股(含回购股份数338359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5779837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9815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45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9607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2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3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5%。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5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2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13%。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453699.8787969830.1213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512892.3158969837.6842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共有6个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383699.8779969830.12137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383699.8779969830.12137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383699.8779969830.12137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383699.8779969830.12137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383699.8779969830.12137000.0009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388147492.3732969830.121360030627.5056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3.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权股同意反对弃权类别
份总数股数比例(%)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88383699.8779969830.1213700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116442892.2603969837.68427000.0555
表决结果:通过。
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应选人数5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王海龙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83411836104.288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69479055.0498
表决结果:通过。王海龙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金雪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83411836104.2889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69479055.0498
表决结果:通过。金雪莲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沈雨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83411836104.2889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69479055.0498
表决结果:通过。沈雨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冯太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341183691.7860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69479055.0498
表决结果:通过。冯太鹏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贾剑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345030691.8341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73326058.0979
表决结果:通过。贾剑锋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应选人数3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程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40783499.2827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69078854.7327表决结果:通过。程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王亮亮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40783399.2827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69078754.7327
表决结果:通过。王亮亮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涂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类别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数比例(%)
出席会议股东799815197944023499.3232
其中:中小投资者126211172318857.2999
表决结果:通过。涂勇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杨亮律师和印佳雯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