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7证券简称:上能电气公告编号:2026-036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4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33650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31.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8599970.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0928113.2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7671857.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2月3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确认,并于 2026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苏公 W[2026]B00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调整后
年产25GW组串式光伏逆变器产业化建设项
1129592.9188860.0087767.19
目
2 年产15GW储能变流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89497.88 61000.00 61000.00
3补充流动性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
合计234090.79164860.00163767.19
三、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存储收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2026年1月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2月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募集资金到账后,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陆续约定了募集资金存款账户的协定存款利率,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协定存款未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为了明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未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未改变存款本身性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
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