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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27证券简称:上能电气公告编号:2025-043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

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272749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新增回购股份1761958股,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增加至2727495股。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

4股,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

3、公司本次分配方案未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具体

情况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2727495股后的股本,即35682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819328.6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273109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2286329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4、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10=42819328.68元÷359555234股×10=1.190897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

本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数÷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10股=142731095股÷359555234股×10=3.969656股(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897元/股)÷1.3969656。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

1、2025年5月20日,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

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

购股份965537股后的股本,即3585896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3030763.6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3435878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2991112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新增回购股份1761958股,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增加至2727495股。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回购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359555234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

股份2727495股后的股本,即35682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819328.6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142731095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02286329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舍尾处理所得,具体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登记为准)。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9555234股剔

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727495股后的股本,即3568277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5955523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228632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1、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对应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1、本次所转股于2025年7月4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5年7月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85001762.0023.6434000704.00119002466.0023.69

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274553472.0076.36108730391.00383283863.0076.31

流通股

三、总股本359555234.00100.00142731095.00502286329.00100.00

注: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实际登记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后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502286329.00股全面摊薄计算,2024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7478元。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

红利)÷(1+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0897元/股)÷1.3969656。

九、有关咨询办法咨询地址:无锡市惠山区和惠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0-83691198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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