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证券简称:锐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2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5号天津
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凌沧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4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41563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国占昌先生已放弃表决权的41204250股及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47000股,下同)的34.2695%。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8251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4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04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3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1255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52%。其中现场出席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2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90450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0%。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9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91%;反对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3%;
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92%;反对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73%;弃权4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5%。
独立董事在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与会股东未对独立董事的述职提出异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8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65%;反对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3%;
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216%;反对48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73%;弃权4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11%。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907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25%;反对47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7%;
弃权5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550%;反对47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445%;弃权51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06%。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887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48%;反对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9%;
弃权4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8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850%;反对4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37%;弃权4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2%。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授权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审计服务的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41895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40%;反对4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5%;弃权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08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39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12%;反对4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837%;弃权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5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孙峰律师、袁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锐新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