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8证券简称:锐新科技公告编号:2026-016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充分利用
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铝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场所及品种: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
易所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等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5.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
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以自有资金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1.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铝材、铜材等,铝材、铜材等主要原材料占公司产品成本比重较大。铝材、铜材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影响较大,公司开展相关铝材、铜材等大宗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方式: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
挂牌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铝、铜等期货品种,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3.交易金额: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有效期间内循环使用,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4.交易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
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专项小组决策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
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
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
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
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关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的铝、铜等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
接进行套期保值。如最高保证金金额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应将关于增加套期保值的投入金额及具体实施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
3、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交易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
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
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