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2025年11月6日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10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计划和预审事项的汇报,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按照审计计划,主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掌握会计师审计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2026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及《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