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锐新科技: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300828证券简称:锐新科技公告编号:2025-034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发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哲女士、副总经理刘

建先生和副总经理刘国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5月27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发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878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的比例为0.0235%),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哲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815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的比例为0.0292%),副总经理刘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4675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的比例为

0.0513%),副总经理刘国才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115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的比例为0.0128%)。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发先生、王哲女士、刘建先生和刘国才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减持数量股东名称职务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元/股)(股)王发董事、副总经理集中竞价18.26388780.0235%财务总监兼董事会

王哲集中竞价16.48474000.0287%秘书

刘建副总经理集中竞价19.98216000.0131%

刘国才副总经理集中竞价16.09211000.0128%

王发、王哲、刘建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刘国才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占总股本占总股本

股数(股)股数(股)比例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555130.0942%1166350.070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王发388780.0235%00.00%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166350.0706%1166350.0706%

合计持有股份1926000.1166%1452000.087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王哲481500.0292%7500.0005%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1444500.0875%1444500.0875%

合计持有股份3387000.2051%3171000.19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刘建846750.0513%630750.0382%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2540250.1538%2540250.1538%

合计持有股份846000.0512%635000.03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刘国才211500.0128%500.0000%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634500.0384%634500.0384%注:1.公告中涉及的比例均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账户股份后的股本165119000股为基数计算。

2.比例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且减持的实施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王发先生、王哲女士、刘建先生和刘国才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王发、王哲、刘建、刘国才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