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龙)
本人(余龙)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余龙先生,1957年1月出生,中国永久居民(澳大利亚国籍),博士,教授。
1982年2月至1987年7月,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
1987年10月至1988年12月,任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技术学院RMIT访问学者;1988年12月至1992年1月在澳大利亚莫纳什MONASH大学攻读博士学位;1992年2月至1993年2月,任澳大利亚THERMO-RITE公司研究与发展部经理;1993年2月至1996年10月,任澳大利亚高分子合作研究中心研究员;1996年10月至2015年7月,
历任澳大利亚科学与工业研究院(CSIRO)研究员、高级研究员、首席科学家;
2016年6月至2021年7月,任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首任院长。2015年8月至2024年6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2022年9月至今,任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首席科学家;2023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对2025年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5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会议3次,本人报
告期内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股东会次独立董任职应出席董实际出席董事委托出席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未亲数事姓名状态事会次数会次数(现场/董事会次事会次自参加董事会会议通讯方式)数数余龙在职101000否3
2025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于董事会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和弃权票。任职期间,本人对董事会、股东会所议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股东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2025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积极召集并参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00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
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事宜进行审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探讨绩效考核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落实对管理层的绩效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共计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具体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备注
1100无
在2025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查,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必要事项发表相关意见,能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过程中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
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
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公司管理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根据所掌握的公司发展动态和行业环境、市场变化等信息积极提供建议。此外,本人还关注公司的新闻报道或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对本人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的开展给予充分的配合。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规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为保障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报告期内时刻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进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信息披露工作。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重视中小投资者的关切,以保障全体股东及时、全面、公平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同时监督高管人员的言行规范,防止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的情形。
2.重视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维护
关注公司通过规范的平台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重视公司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对公司如何利用规范的平台保持与投资者日常交流提出了相关建议。
3.重视对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监督尤其重要,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和使用情况。经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管理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存储、管理和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4.持续学习职业技能提升
本人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积极参与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没有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培星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于培星先生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一致。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查了上述人员
的任职资格和任职能力符合《公司章程》等要求。公司审议、聘任流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由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员工持股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4日及2025年12月1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025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于2026年1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3.07万股股票转入“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经核实,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的持续、健康、长远发展。
(六)关于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在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进而改变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或者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按其所任岗位职务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报酬。
公司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5年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10.8万元/年(税前),上述津贴方案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根据其职
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将参考行业、地区状况及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认董事津贴。
其中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时,关联人员全部回避表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
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和股东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以下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龙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