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5643号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鉴证报告第1页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 O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鉴证报告第2页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相关规定,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将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本公司2023年3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2023年8月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7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2025125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2025125.00张,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5125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195184.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317315.4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
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56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用途根据本公司《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基础开发平台及标准化软件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基础开发平台及标准化软件
122809.4920251.25
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22809.4920251.25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专项说明第1页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1372.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序号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划投入金额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基础开发平台及标准化软件
122809.4920251.251372.62
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22809.4920251.251372.62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生的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为人民币519.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1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32.64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3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377.3647.17
律师费用42.4525.47
会计师费用70.0035.00
资信评级费用23.5923.59
发行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6.121.41
合计519.52132.64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专项说明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