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0证券简称:金现代公告编号:2026-030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进行了规范及明确,并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026年6月4日,财政部颁布了《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
相关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起至本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号》《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的规定与要求,公司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