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已连续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众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四)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已达到规定年限,2024年度公司不再续聘中审众环。
(五)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宜并表示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相关规定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派瑞股份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派瑞股份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重点、预审意见、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
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
度审计工作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会计师对预审情况及审计计划进行了详细介绍,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师、治理层及管理层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时间表和审计团队),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声明,需求与期望等。审计委员会成员针对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审工作情况发表了意见及建议。
(三)2025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
审计工作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后沟通。会计师对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介绍,主要内容包括:审计工作情况、重要事项沟通、审计结果、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对明年的展望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事项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及建议。
(四)2024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