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1证券简称:派瑞股份公告编号:2026-025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理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集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地点:西安市锦业二路13号公司2#楼大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6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754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8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51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48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29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1%。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1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9712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42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4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29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1%。
2、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部分投资总额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495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7%;
反对34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21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3%;反对34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4%;弃权1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372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3%;
反对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弃权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79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42%;反对83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37%;弃权8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744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8%;
反对82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0%;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6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7%;反对824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8%;弃权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治林、刘宝元;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