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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伍前辉)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2 查看全文

新产业 --%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伍前辉)作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伍前辉,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管理学硕士。1998年

4月至2000年9月担任湖南省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2000年10月至2004年7月担任湘财证券及华欧国际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年8月至2006年9月担任江南证券投资银行综合部董事。2006年9月至2011年10月担任招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内核部董事。2011年11月至2022年6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二部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担任长沙市辑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暄彤商务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5月12日至今,担任新产业生物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2023年,本人对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

1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

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符合继续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条件。

二、会议出席情况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董事应出席亲自出席现场出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两次未亲自姓名次数次数席次数出席次数席次数次数出席会议伍前辉663300否

2、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伍前辉2200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以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任职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及探讨的基础上均表

2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在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2023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2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对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履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2023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认真听了取管理层对公司

经营情况、经营目标、出资参股的企业经营情况、新设境外子公司的进展情况、

对外投资事项的情况介绍,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年报审计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以电话、邮件、腾讯会议等

3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和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和意见。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加强中小投资人的交流。

2023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积极参加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2023年8月,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新规培训,听取了外部律师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专业解读和分析,并就履职中关注的问题作了交流;2023年12月,在线学习了由证监会老师主讲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解读》课程。

4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本人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同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就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进行了询问,并对公司利润分配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聘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经对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本人认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和能力,公司变更会计师

5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辞职

及补选董事的事项,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非独立董事、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本人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副总经理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事项,本人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人认为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6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公司股东、内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伍前辉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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