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证券简称:新产业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政旦志远
审字第260000034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母公司净利润及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20143713.97元和1620252203.0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故2025年度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截止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中的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分别为
6634608325.00元和6622748138.12元。
3.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和所处的发展阶段,为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拟定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的总股本
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 元;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1纳税额),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785718785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
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189718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本次可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
783821597股。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940585916.40元。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人民币940585916.40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8.05%。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规则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公司将按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时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并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予以披露。
二、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940585916.401021434420.5078571878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20252203.021828456618.271653653244.9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477769272.56453588002.69366047059.25
营业收入(元)4576759483.114535404459.133929655726.27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622748138.12
未分配利润(元)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634608325.00
计未分配利润(元)
2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47739121.90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700787355.42
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747739121.90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297404334.50
研发投入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9.95
业收入的比例(%)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61.56%,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3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
50%。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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