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证券简称:新产业公告编号:2026-007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聚业”)持有本
公司股份834540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6214%),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14500000股,对应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54%。
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以下简称“权益变动公告”),红杉聚业于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4882185股,减持比例为0.62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0.6214%降低至
10.0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红杉聚业于2026年1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17815股,减持比例为1.224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0.0000%降至
8.775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并且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内,红杉聚
业减持公司股份总数累计达到14500000股,红杉聚业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1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减持计划发布至2026年1月22日,红杉聚业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占减持价格区间减持股数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公司总股本(元/股)(股)的比例
2026年1月9日–
红杉聚业大宗交易54.77-60.50145000001.8454%
2026年1月22日
注:股东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东股份性质
名称占总股本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比例
合计持股有股份8345406310.6214%689540638.7759%
红杉聚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345406310.6214%689540638.7759%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自2026年1月13日发布权益变动公告以来,截至2026年1月22日,红杉聚业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的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103室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2日股票简称新产业股票代码300832
2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1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9617815 1.22
合计96178151.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股数股(%)
合计持有股份7857187810.00689540638.78
红杉聚业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857187810.00689540638.78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否□根据公司已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意向、计划红杉聚业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500000股,对应的股份比例为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8454%,减持期间为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是□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1红杉聚业一致行动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3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红杉聚业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
未超过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红杉聚业出具的《关于新产业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暨权益变动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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