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2证券简称:新产业公告编号:2026-04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
厦21楼董事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30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饶微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
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1(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0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1540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656%(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8683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9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2857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24%。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2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216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890%(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37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7779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50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433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5%;
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弃权10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108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9031%;反对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1%;弃权10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06956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7%;
反对40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36%;弃权43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0371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99%;反对406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1%;弃权4392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5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443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4%;
反对9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弃权4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119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128%;反对9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弃权4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4309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1%;
反对1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4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106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1%;反对10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7%;弃权4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44934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22%;
反对660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8%;弃权5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04610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00%;反对660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4的5.9352%;弃权53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公司董事饶微、饶捷,高级管理人员丁晨柳、张蕾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371370400股不计入下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了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0067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7%;
反对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8%;弃权1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113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1%;反对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弃权11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551412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
反对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弃权18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1110884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48%;反对1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9%;弃权18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熊洁律师、连星杰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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