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33证券简称:浩洋股份公告编号:2025-061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莲运一横路18号广州市浩洋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7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983290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3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90245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45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08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251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3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67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7%;网络投票中小股东人数为6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083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905%。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拟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328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同意825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328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同意825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328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同意825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3288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
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同意82509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股东审议通过。
5.0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5.03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04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05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06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3%。
5.07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08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09审议通过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10审议通过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1476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5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20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同意80697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1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2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3%。
5.11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81594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
反对1607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5%;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0815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445%;反对160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82%;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5.12审议通过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82844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6%;
反对3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同意8206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89%;反对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39%;弃权8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尹舜锋律师、陈嘉颖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