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0470039号
目录
报告正文……………………………………………………1-2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7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6000470039号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环材”)董事
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星辉环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星辉环材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
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星辉环材董事会的
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星辉环材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星辉环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星辉环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周锋(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景裕
中国广州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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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01号)核准,公司截至 2022年 1月 10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发行 484281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工作,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55.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9114.9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8253.16万元,实际筹
集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861.7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4504.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2年
1月10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0103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不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9617.92
回购股份9990.25
补充流动资金116000.00
加: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15433.11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06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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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现金管理余额110347.58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39.1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55608.17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55408.78万元;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99.39万元,其中项目投入募集资金199.39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10686.7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
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
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及
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账户名称专户存储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58775259561134.97星辉环保材
料股份有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4405016509010000118510.09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63415109514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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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1569259388880845.94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3916801001000748120.99
合计339.16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委托方受托方期末余额
1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9109.96
2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42177.07
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新城支行16286.17
4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22774.38
合计110347.58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10347.58万元。其中:于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9109.96万元;
于民生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42177.07万元;于平安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民币
16286.17万元;于兴业银行汕头分行购买的三年期大额可转让存单,期末余额为人
民币22774.3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原项目建设内容“2条7万吨/年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
4条5000吨/年双螺杆挤出共混生产线及1条2000吨/年用于研发的试验线”调整为
“1条15万吨/年的新型聚苯乙烯生产线及1条2000吨/年用于研发的试验线”;原
投资总额“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原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6357.30万元”调整为“29617.92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计划用于上述建设内容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
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4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星辉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50861.7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9.3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739.3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55608.1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66%是否已变截至期末投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更项目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1(2)入进度资金投向(含部分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投入金额(3)(2)/(1)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预计效益变化=
变更)承诺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
是56357.3029617.92199.3929617.92100.00%2022年11月15.03否否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6357.3029617.92199.3929617.92--15.03--
投资项目调整后剩余--26739.38-------
募集资金(注)超募资金投向
尚未指定用途否68514.2468514.24-------
补充流动资金否116000.00116000.00-116000.00100.00%----
回购股份否9990.259990.25-9990.25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94504.49194504.49-125990.25-----
合计250861.79250861.79199.39155608.17--15.03--5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的二期工程未能实现预期效益主要系报告期行业下游需求增长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未能及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时消化,产能利用率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1、公司超募资金194504.49万元。
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2年2月7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7日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10000万元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4月24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5381172股,成交总金额为9990.25万元(含交易费用)。
2、其余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
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容,并将投资总额由原计划56357.30万元调整为30994.23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376.3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29617.92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于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16380.93万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16087.84万元为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3.09万元为置换先期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6经公司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充流动资金事项予以追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的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额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截至结项时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992.4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对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10686.73万元,其中339.16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10347.58万元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7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0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过程中,因募投项目“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已实施完毕,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均为超募资金,遂将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剩余资金中的27945.00万元视同超募资金进行补流(本次系错误选择银行账户,未超出原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流的金额,未影响募集资金总余额)。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已向募投项目建设专户归还前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27945.00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追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上述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追认为节余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上事项未造成募集资金损失,亦未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注:原计划用于“年产30万吨聚苯新材料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公司将尽快寻找和论证符合发展战略且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项目,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审批程序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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